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1997版

2024-01-23 13:25

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1997版

1. 引言

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(Ieraioal Sadard Classificaio of Educaio,ISCE)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(UESCO)制定的一个用于比较不同国家间教育系统与结构的工具。该分类法于1997年首次发布,并被广泛应用于教育政策制定、统计分析和研究等方面。

2. 分类原则与基础

ISCE-1997版基于以下几个原则和基础:

(1)教育的不同阶段和类型应具有可比性;(2)教育分类应反映教育目标和内容的变化;(3)分类应基于教育机构的主要职能和提供的教育类型。

3. 教育层次与类型

ISCE-1997版将教育系统分为七个层次,包括幼儿教育、小学教育、初中教育、高中教育、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。每个层次又分为不同的类型,例如普通教育、技术和职业教育、师范教育等。

3.1 幼儿教育

幼儿教育包括为3-6岁儿童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。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儿童发展语言、认知、情感和社会技能,为后续学习和生活打下基础。

3.2 小学教育

小学教育是为6-12岁儿童提供的基础教育。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和学习能力,同时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德育教育。

3.3 初中教育

初中教育是为12-15岁学生提供的教育,是小学教育的延续。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、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同时注重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交技能的培养。

3.4 高中教育

高中教育是为15-18岁学生提供的教育,是初中教育的延续。其主要目标是为学生提供更为深入和广泛的知识和实践经验,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,为学生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。

3.5 高等教育

高等教育是为18岁以上学生提供的专业教育和科研训练。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职业发展能力,推动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。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、硕士教育和博士教育等不同层次。

4. 教育职能与课程

ISCE-1997版将教育职能分为通识教育、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三个领域。通识教育注重全面发展,专业教育注重特定领域的深入学习,职业教育注重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的培养。终身教育也被认为是现代教育中越来越重要的一个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