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与媒体合作协议

2024-05-22 07:28

学校与媒体合作协议

一、协议目的

本协议旨在明确学校与媒体之间的合作关系,促进双方在教育宣传、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共同发展。通过本次合作,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资源,共同提升教育品牌影响力,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
二、合作内容

1. 学校将向媒体提供教育新闻、活动信息等相关内容,支持媒体进行教育宣传。

2. 媒体将根据学校提供的内容,进行报道、采访等形式的宣传推广,扩大学校的影响力。

3. 学校与媒体可共同策划举办各类教育活动,提高社会关注度。

4. 学校与媒体可互派代表参加对方的重大活动,加强交流与合作。

三、双方职责

1. 学校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承担责任。

2. 媒体应根据协议内容,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,确保宣传效果。

3. 学校与媒体应共同维护合作成果,保守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。

四、保密条款

1. 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提供的内部资料、媒体提供的宣传策略等,双方均应予以保密。

2.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。

五、知识产权

1. 本协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,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内容、名称、标志、图片等,均归各自所有。

2.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。

六、合作期限与终止

1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。

2. 在协议有效期内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。如需终止本协议,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。

3. 本协议到期后,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,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,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。

七、争议解决

1.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。如有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2. 在争议解决期间,除争议事项外,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