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每年进行一次,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评定,评定结果将在10月份公布。
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,其中本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需为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,硕士研究生需为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1.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 在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,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1. 学生申请: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,包括个人陈述、学习成绩单、科研成果证明、社会实践证明等。
2. 学院评审: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并按照学校规定比例确定推荐人选。
3. 学校审核: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,确定获奖人选。
4. 公示和颁奖:获奖人选将在校园内公示一周,如无异议,将举行颁奖仪式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1.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申请表,如发现有虚假成分,将取消其申请资格。
2. 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将在校园内公示一周,如无异议,将正式公布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3.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,请联系所在学院或学校学生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