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,集中实施了流动舞台车工程、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、中西部地区“送戏下乡镇”等一批文化惠民项目,推动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、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,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广大群众收听广播、观看电视、观赏电影、开展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。
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。通过相关转移支付,支持实施党中央、国务院确定的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重点工程、计划、项目等,加强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能力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