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

2024-03-07 09:10

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

一、申请条件

1.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诚实守信,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。

2. 必须是少数民族学生。

3. 申请资助的学生须参加高考并被录取到本校。

4. 入学时须携带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或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声明,同时提供村委会(居委会)出具的贫困证明。

5. 参加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,须在入学前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手续。

6. 新生在开学报到时,须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。

7. 同一学年内,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不能申请本年度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。

8. 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录入。

9. 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,接受监督。

二、资助标准

1.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,助学金可分2次发放。

2. 学校根据受助学生的在校表现、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,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对受助学生进行调整。对于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,将取消资助资格。

3. 学校将对受助学生提供的其他资助进行核实,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情况,将取消其资助资格。

4. 学校对受助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进行核实,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况,将取消其资助资格。

5. 学校将对受助学生的档案进行管理和更新,以方便管理和监督。

6. 学校将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,以了解其学习和生活情况,并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。